第二节 可转换证券
发布时间:2013-07-01 21:30:50
一、可转换证券的定义
可转换证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证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转换债券,即可将信用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另一类是可转换优先股票,即可将优先股票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公司发行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强证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地筹集所需要的资金。
二、可转换证券的特点
1.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票。可转换证券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
2.有事先规定的转换期限;
3.可转换证券的形式和持有者的身份随着证券的转换而相应转换;
4.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比一般债券频繁,并随本公司普通股票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三、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一)转换比例
指一定面额可转换证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股数。
转换比例=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价格
(二)转换价格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转换价格=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比例
(三)转换期限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普通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发行公司规定某一具体年限,在这有效期限之内,允许持有者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