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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债券

发布时间:2013-07-01 21:30:50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点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点
     同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具有下述特点:
     1.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计价货币的通用性
     3.发行规模的巨额性
     4.汇率变化的风险性
     5.国家主权的保障性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券发行制度及程序
     (一)、债券发行
     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对债券发行都采取审核制度。审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准制,一种是注册制。
     1.核准制
     核准制即按照“实质管理原则”,由主管机关规定若干核准条件,包括:发行人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中介机构所得报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募集资金投向,资料公开是否充分、真实等。发行人在符合债券发行基本条件的同时,每笔债券发行都需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按核准条件审查许可后,债券才能发行。
     2.注册制
     注册制即按照“公开原则”,只要符合由主管机关规定的债券发行的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的,主管机关就必须认可该债券的发行。登记注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如发现有严重失实、遗漏、虚报,则发出终止命令,终止其注册;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人加以纠正。未予注册或自动生效日之前,发行人不得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
     日本政府长期国债的发行程序
     ①大藏大臣(财政部长)根据《国债法》决定每月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
     ②举行起债(即发债)例会。长期国债每月都发行,故例会为每月一次。例会由参加承销集团的金融机构的常务董事和高级常务董事一级的人员参加,在该会议上对国债的发行额、发行条件等进行惯例审核。
     ③签订承销合同。
     ④签订承销集团内部合同。
     ⑤正式开始发售债券。
     ⑥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承销集团成员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一并上缴国库。
       日本政府中期和短期附息国债的发行程序(采用公募投标方式时)
     ①大藏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和招标的有关事项。
     ②通过日本银行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发布招标时间、数额、条件等。
     ③委托日本银行组织招标。
     ④投标机构填写投标意向书。参加投标的机构要在意向书中写明自己所希望的承销价格或收益率以及承销额度。
     ⑤裁定中标者。
     ⑥日本银行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者。
     ⑦中标者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债券。
     ⑧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各承购集团成员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上缴国库。
     美国政府国库债的发行程序
     (1)认购者索取投标单。美国财政部通常于每星期四宣布7日后发行国库券的数量、期限等情况,愿意认购者可以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分行索取投标单。投标单主要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①所希望购买的国库券数额。
     ②注明期限类别,如3个月、6个月或1年期等。
     ③注明参加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如果为竞争性投标,则要注明年收益率。
     ④注明所购买的国库券到期时,是否愿意再进行投资。
     ⑤投标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
     ⑥投标人的社会安全号码。
     ⑦投标人在一般营业时期中的电话号码。
     (2)联邦储备银行接受投标单。
     (3)决定中标者及中标价格。
     (4)由财政部宣布投标结果。
     (5)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库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以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为界,可以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公司内部就发行债券的金额、用途等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第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1.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
     (1)制定发行文件。发行文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所筹资金的用途、期限、利率、发行范围、发行方式、公司现有资金、收益分配状况、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经济效益预测、还本资金来源等。
     (2)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需要经董事会通过决议,而且要由2/3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方有效。董事会的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额、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等内容。
     2.公司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发行债券的公司在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形成原则性决议之后,就进入了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一般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由证券评级机构对其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2)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发行人与承销商(在美国多是投资银行,在日本则多是证券公司)就承销问题举行各种会议,以决定发行的主要问题:
     ①决定发行债券的总额。
     ②决定债券的发行方式,决定是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
     ③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承销商与发行人进一步就发行条件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中应包括发行数量、债券到期日、票面利率及承销商的报酬等。
     ④确定承销方式。
     (3)组织承销团。如果发行债券的数量颇大,承销商将组成承销团。
     (4)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在多数国家,公司发行债券都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发行申报包括呈报债券发行申报书、印制债券认购申请书、撰写并公布债券发行公告等环节。
     (5)向公众出售债券。
     三、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与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一)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债券。
     1.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2.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1.美国债券
     美国债券是指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扬基债券,是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
     2.日本债券
     日本债券是指日本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武士债券,是外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中长期债券。
     3.龙债券
     龙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制订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龙债券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尽管有一些债券是以加拿大元、澳元和日元标价,但多数是以美元标价。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在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l00亿日元的债券,期限12年,利率8.7%,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80年代中后期,福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5年,最长的12年,绝大多数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1996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100年期扬基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