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帮助手册 > 相关文档 > 基金证券电子书 > 证券投资基金 > 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第一节 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与交易

发布时间:2013-11-04 11:21:14


   一、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 封闭式基金的募集又称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一般要经过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文件 我国基金管理人进行封闭式基金的募集,必须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文件。申请募集封闭式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募集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其中,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文件是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核准文本,还未正式生效,因此被称为草案。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封闭式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四、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封闭式基金的募集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一般为3个月。 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一般会选择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代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发售价格一般采用1元基金份额面值加计0.01元发售费用的方式加以确定。在发售方式上,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 网上发售是指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发行方式。 网下发售方式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的方式。 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人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五、封闭式基金的合同生效 封闭式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满足有关募集要求的,基金不能成立。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以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封闭式基金的交易 (一)上市交易条件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申请、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证监会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交易账户的开立 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必须开立深、沪证券账户或深、沪基金账户卡及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只能用于基金、国债及其他债券的认购及交易。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办理资金账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已经办理的股票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到证券经营机构办理。每个有效证件只允许开设1个基金账户,已开设证券账户的不能再重复开设基金账户。每位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1个资金账户,并只能对应1个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 (三)交易规则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9:30~11:30、13:00~15: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是指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封闭式基金的报价单位为每份基金价格。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买人与卖出封闭式基金份额,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份。 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对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基金上市首日除外)。 我国封闭式基金的交收同A股一样实行T+1交割、交收,即达成交易后.相应的基金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 (四)文易费用 目前,我国基金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3%,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除此之外,上海证券交易所还按成交面值的0.05收取登记过户费,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该项费用由证券登记公司与证券公司平分。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不收取印花税。 (五)基金指数 为反映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价格的综合变动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探圳证券交易所分别编制了各自的基金指数。 上证基金指数选样范围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在计算方法上采用派许指数计算公式,以基金份额总额为权数。上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5月8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证券投资基金市价总值为基值,基日指数为1000点,自2000年6月9日起正式发布。 深证基金指数选样范围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在计算方法上同样采用派许指数计算公式,以基金份额总额为权数。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证券投资基金市价总值为基值,基日指数为1000点,自2000年7月3日起正式发布。 (六)折(溢)价率 投资者常常使用折(溢)价率反映封闭式基金份额净值与其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折(溢)价率的计算公式为: 折(溢)价率=||×100% =|-1|×100% 当基金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溢价交易,对应的是溢价率;当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时,为折价交易,对应的是折价率。当折价率较高时常常被认为是购买封闭式基金的好时机,但实际上并不尽然。有时折价率会继续攀升,在弱市时更有可能出现价格与净值同步下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