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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13-11-04 11:21:14


   一些特殊的基金品种,例如货币市场基金、QDII基金,它们在投资范围、会计核算等方面有别于其他类型基金,因此,我国基金信息披露法规规定,这些特殊的基金品种除遵循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针对产品特性,补充披露其他信息。本节主要介绍反映货币市场基金和QDII基金特殊性的信息披露内容。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货币市场基金特有的披露信息包括收益公告、影子价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信息等内容。 (一)收益公告 货币市场基金每日分配收益,份额净值保持1元不变,因此,货币市场基金不像其他类型基金那样定期披露份额净值,而是需要披露收益公告,包括每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按照披露时间的不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可分为三类,即封闭期的收益公告、开放日的收益公告和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封闭期的收益公告是指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至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开放日的收益公告是指货币市场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节假日的收益公告是指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偏离度信息的披露 为了客观地体现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收益情况,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会采用影子定价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重新估值。当影子定价所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即产生正偏离)时,表明基金组合中存在浮盈;反之,当存在负偏离时,则基金组合中存在浮亏。此时,若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和融资比例仍较高,则该基金隐含的风险较大。目前,基金信息披露法规要求,当偏离达到一定程度时,货币市场基金应刊登偏离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5%时,基金管理人将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 2.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事件揭示中,基金管理人将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信息。 3.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在投资组合报告中,货币市场基金将披露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25%一0.5%间的次数、偏离度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偏离度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等信息。 二、QDII基金的信息披露 与普通基金仅投资境内证券不同,QDII基金将其全部或部分资金投资境外证券,管理人会聘请境外投资顾问为其境外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或组合管理服务,托管人会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负责境外资产托管业务,除现有法规规定的披露要求之外,法规针对QDII基金投资运作上的特性,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披露要求。 (一)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QDII基金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可同时采用中、英文,并以中文为准,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当涉及币种之间转换的,应披露汇率数据来源,并保持一致性。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信息。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QDII基金时,如委托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应在招募说明书中披露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境外投资顾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管理规模,主要负责人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取得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职称介绍,境外托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托管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 2.投资交易信息。如QDII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应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拟投资的衍生品种及其基本特性、拟采取的组合避险、有效管理策略及采取的方式、频率。如QDII基金投资境外基金,应披露基金与境外基金之间的费率安排。 3.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的定义、特征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净值信息的披露要求 QDII基金应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净值信息,如投资衍生品,应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披露净值。QDII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四)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信息。在基金定期报告的产品概况部分中披露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在定期报告的管理人报告部分中披露境外投资顾问为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的情况。 2境外证券投资信息。在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QDII基金将根据股票所在证券交易所的不同,列表说明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投资分布情况,除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明细外,还会披露基金投资明细及金融衍生品组合情况。 3.外币交易及外币折算相关的信息。例如,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外币交易及外币折算采用的会计政策,计人当期损益的汇兑损益等。 (五)临时公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当QDII基金变更境外托管人、变更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变动、出现境外涉及诉讼等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书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