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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13-11-04 11:21:14


   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募集期间的三大信息披露文件。 一、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i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项 1.募集基金的目的和基金名称。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名称和住所。 3.基金运作方式。 4.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合同期限,或者开放式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5.确定基金份额发售日期、价格和费用的原则。 6.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8.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程序、时间、地点、费用计算方式以及给付赎回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9.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10.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的管理费、托管费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11.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 12.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3.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4.基金募集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处理方式。 15.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6.争议解决方式。 (二)基金合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 基金合同包含以下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例如,基金运作方式,运作费用,基金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相关安排,基金投资基本要素,基金估值和净值公告等事项。此类信息一般也会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出现。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例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对基金管理人、托省汰或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等。 (2)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提前终止基金合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管理人或托管人等事项均需要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持有人大会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维权的一种方式,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持有人大会的召开、议事规则等事项。 (3)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基金合同一旦终止,基金财产就进人清算程序,对于清算后的基金财产,投资者是享有分配权的。对此,基金投资者需要事先了解,以便对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有所预期,对封闭式基金现行的价格水平有所判断,对基金产品的风险有所认识。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管理人为发售基金份额而依法制作的,供投资者了解管理人基本情况、说明基金募集有关事宜、指导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规范性文件。其编制原则是,基金管理人应将所有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以便投资者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 (一)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 1.招募说明书摘要。 2.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文件名称和核准日期。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4.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价格、费用和期限。 5.基金份额的发售方式、发售机构及登记机构名称。 6.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场所、时间、程序、数额与价格飞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巨额赎回的安排等。 7.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投资限制。 8.基金资产的估值。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及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费率水平、收取方式。 10.基金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 1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12.风险警示内容。 13.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招募说明书包含的重要信息 作为投资者,应对招募说明书中的下列信息加以重点关注: 1.基金运作方式。不同运作方式的基金,其交易场所和方式不同,基金产品的流动性不同。例如,封闭式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开放式基金主要在基金的直销和代销网点申购赎回;而个别开放式基金品种,如ETF既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在一级市场上以组合证券进行申购赎回。此外,不同运作方式的基金,其运作特点也会有差异。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运作中要保留一定的现金以应付赎回,而封闭式基金组合运作的流动性要求会低一些,两类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必然会存在差异。 2.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的种类、计提标准和方式。不同基金类别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水平存在差异。即使是同一类别的基金,计提管理费的方式也可能不同。例如,有的管理人是每日计提管理费;而有的管理人会在招募说明书中约定,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某一标准将停止计提管理费;对于一些特殊的基金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其不仅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还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所有这些条款是管理人计提基金运作费用的依据,也是投资者合理预期投资收益水平的重要标准。 3.基金份额的发售、交易、中购、赎回的约定,特别是买卖基金费用的相关条款。例如,不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开放式基金品种,由于买卖金额不同、收费模式不同,也可能适用不同的费率水平。有的基金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是不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的。 4.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投资限制等。这是招募说明书中最为重要的信息,因为它体现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水平,可以帮助投资者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相符合的产品。与此同时,投资者通过将此信息同基金存续期间披露的运作信息进行比较,可以判断基金管理人遵守基金合同的情况,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信赖该管理人。 5.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由于开放式基金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赎回,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一般也是围绕基金份额净值上下波动的,因此,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投资成本息息相关。对于投资者来说,除了解基金估值的原则和方法外,还应清楚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告方式,以便及时了解净值信息。 6.基金风险提示。在招募说明书封面的显著位置,管理人一般会做出“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等风险提示。在招募说明书正文,管理人还会就基金产品的各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列明与特定基金品种、特定投资方法或特定投资对象相关的特定风险。只有对投资基金的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识,投资者才能做出科学的选择,才能放心地将资金交给管理人管理。即便是基金运作中出现亏损,投资者也能理解和接受。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风险的充分揭示可以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从而为基金运作提供基本保障。 7.招募说明书摘要。该部分出现在每6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主要包括基金投资基本要素、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和费用概览、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等内容,可谓是招募说明书内容的精华。在基金存续期的募集过程中,投资者只需阅读该部分信息,即可了解到基金产品的基本特征、过往投资业绩、费用情况以及近6个月来与基金募集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协议,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托管协议包含两类重要信息:第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例如,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对象、投资范围、投融资比例、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等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托管人履行账户开设、净值复核、清算交收等托管职责情况等进行核查。第二,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例如,当事人在净值计算和复核中重要环节的权责,包括管理人与托管人依法自行商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程序、管理人或托管人发现估值未能维护持有人权益时的处理、估值错误时的处理及责任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