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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概况

发布时间:2013-11-04 11:21:14


   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历史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之前的早期探索阶段、《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后至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前的试点发展阶段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 一、早期探索阶段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在这种背景下,基金作为一种筹资手段开始受到一些中国驻外金融机构的注意。1987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中国香港联合设立了中国置业基金,首期筹资3900万元人民币,直接投资于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周边乡镇企业,并随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这标志着中资金融机构开始正式涉足投资基金业务。其后,一批由中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中国概念基金”相继推出。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于工990年12月、1991年1月开业,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 在境外中国概念基金与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发展的影响下,中国境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于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正式设立。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规模1亿元人民币,60%投向淄博乡镇企业,40%投向上市公司,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当之业在内地发展的序幕,并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短暂的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1993年下半年,经济过热引发了通货膨胀,政的进行了宏观调控。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基金的审批受到限制。1994年后,我国进人经济金融治理整顿阶段。随着经济的逐步降温,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和积累的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在经营上步履维艰。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因此陷于停滞状态。 相对于1998年《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基金”),人们习惯上将1997年以前设立的基金称为老基金。截至1997年底,老基金的数量共有75只,筹资规模在58亿元人民币左右。 老基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普遍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问题;二是受地方政府要求服务地方经济需要的引导以及当时境内证券市场规模狭小的限制,老基金并不以上市证券为基本投资方向,而是大量投向了房地产、企业等产业部门,因此它们实际上是一种直接投资基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三是这些老基金深受房地产市场降温、实业投资无法变现以及贷款资产无法回收的困扰,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探索性与自发性。 二、试点发展阶段 在对老基金发展过程加以反思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于1997年11月14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规制基础,由此,中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规范化的试点发展阶段。 在试点发展阶段,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基金在规范化运作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这一阶段,为确保试点的成功,监管部门首先在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的设立上实行严格的审批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规定了较高的准入条件: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必须是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较高的准入门槛和严格的审批制度尽管不利于竞争,但在保证基金的规范化运作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基金的社会公信力。其次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就是建立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些措施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化运作。 (二)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成功地推出开放式基金,使我国的基金运作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两只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由此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在试点的第一年——1998年,我国共设立了5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封闭式基金数量5只,募集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年末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07.4亿元人民币。1999年,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增加到10家,全年共有14只新的封闭式基金发行。 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使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此后,开放式基金逐渐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市场发展的方向。 (三)对老基金进行了全面规范清理,绝大多数老基金通过资产置换、合并等方式被改造成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在新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开始着手对原有投资基金进行清理规范。1999年10月下旬,10只老基金最先经资产置换后合并改制成4只证券投资基金,随后其他老基金也被陆续改制为新基金。老基金的全面清理规范,解决了基金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鼓励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向基金进行新股配售、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基金间接进行股票投资等。对基金进行新股配售,提高了基金的收益水平,增强了基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对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基金间接进行股票投资,使保险公司成为基金的最大机构投资者,也有力地支持了基金业在试点时期的规模扩张。 (五)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为基金产品的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 在开放式基金推出之前,我国共有47只封闭式基金。2002年8月,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数量增加到54只,其后由于封闭式基金一直处于高折价交易状态,封闭式基金的发展因此陷人停滞状态。与此相反,开放式基金的推出为我国基金业的产品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我国的基金品种日益丰富。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基金创新品种有:2002年8月推出的第一只以债券投资为主的债券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基金,2003年3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2003年5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具有保本特色的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2003年12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货币型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等。 三、快速发展阶段 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标志着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自《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变化: (一)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为配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中国证监会相继出台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法规,使我国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 (二)基金品种日益丰富,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 《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市场产品创新活动日趋活跃,具有代表性的基金创新产品包括:2004年10月成立的国内第一只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南方积极配置基金,2004年年底推出的国内首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华夏上证50ETF,2006年5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生命周期基金——汇丰晋信2016基金,2007年7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结构化基金——国投瑞银瑞福基金,2007年9月推出的首只QDII基金——南方全球精选基金QDII基金,2008年4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社会责任基金——兴业社会责任基金等。层出不穷的基金产品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 2007年,我国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到达了前所未有的3.28万亿元人民币。2008年,受股票市场大幅下跌的影响,我国基金业资产规模下降到了1.94万亿元,但基金数量则从2007年年末的345只上升到了2008年年末的438只。 自2006年起,随着一些封闭式基金陆续到期转为开放式基金,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数量不断减少。到2008年年末,我国封闭式基金的数量从高峰时的54只下降到了32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2003年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数量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数量,2004年开放式基金的资产规模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规模后,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2008年年末我国的基金数量达到了438只。其中,开放式基金的数量达到了406只(包括ETF基金、QDII基金),开放式基金数量占基金全部数量的比例达到了92.7%。2008年年末,我国基金资产净值为1.94万亿元,其中开放式基金的资产净值达到了1.87万亿元,占到全部资产净值的96.4%。 (三)基金公司业务开始走向多元化,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除了募集、管理公募基金外,已被允许开展社保基金管理、企业年金管理、QDII基金管理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委托理财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正在日益走向多元化。随着市场的发展,市场上也涌现出一批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08年年末,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61家,有4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资产超过了1 000亿元。 (四)基金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基金行业的对外开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诞生于2002年年末。截止到2008年年末,我国共有61家基金管理公司,其中33家为合资基金公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占到基金管理公司数量的54%。合资基金公司带来的国际投资理念、风险控制技术和营销体系等,推动了国内基金业的发展和成熟。二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推出,使我国基金行业开始进人国际投资市场。自2007年我国首批推出4只QDII基金后,2008年年末QDII基金的数量已达到lO只,共有26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得了QDII基金管理资格。 (五)基金业市场营销和服务创新日益活跃 基金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直接推动了基金管理人营销和服务意识的增强。如,在申购费用模式上,客户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在交易方式上,可以采用电话委托、ATM、网上委托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红利再投资这些在成熟市场较为普遍的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地被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 (六)基金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个人投资者取代机构投资者成为基金的主要持有者 2006年之前,机构投资者持有开放式基金的比例在50%左右。2006年以来,开放式基金愈来愈受到普通投资者的青睐。2007年年末,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账户数达到了9912万户,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比例达到了87%,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图1-4是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概况, 图1-5是中国基金数量发展概况 图1-6是中国基金规模发展概况。 图1-4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概况(单位:家) 图1-5中国基金数量发展概况(单位:只) 图1-6 中国基金资产净值发展概况(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