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恒基金风险提示
尊敬的展恒投资会员客户:
首先感谢您在作出投资决策时选择北京展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展恒投资”)为您提供与所投资产品(下称“目标产品”)相关的客户服务。本函中所列的服务事项均由展恒投资根据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约定向您提供,金融机构并未直接向您提供任何服务。
展恒投资服务提示
1、展恒投资将为您提供如下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向您提供产品知识指导;
b. 向您说明产品情况,就产品的任何变动及时通知您并作出解释;
c. 产品存续期间定期、不定期地向您提供产品相关信息;
d. 协助您了解产品资金运营情况,并在发生严重影响产品运行情况时代表您提醒金融机构勤勉尽责;
e. 对您进行风险教育,提高您的风险识别能力;
f. 解答您的疑问、帮助您理解产品文件之内容、协助您处理就产品本身出现的意外情况。
2. 购买产品相关的系列文件均由您亲自签署,您从未也不会委托展恒投资代为签署。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文件约定,必须由您出席的各种会议,均由您亲自出席,您从未也不会委展恒投资代为出席。
4. 您购买产品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属您本人所有,并由您根据相关产品文件直接支付至依法设立指定的银行账户。
风险提示
目标产品虽然已进行智谋的资产配置,但配置结果并不能抵御金融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应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谨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目标产品。
1. 投资者在投资目标产品前,务必了解目标产品发行人是否具有开展与目标产品相关业务的资质。
2.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了解目标产品相关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3. 投资者投资于目标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4.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6.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7.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8.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9.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0. 特别提示:
本函中所列的风险提示内容所揭示事项仅为列示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目标产品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目标产品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目标产品相关基础合同及风险揭示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目标产品而蒙受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损失。
除本函所做的风险提示外,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详细阅读具体目标产品的风险提示函/说明/陈述。
展恒投资提醒您注意,展恒投资的投资顾问为您提供与产品相关客户服务工作时,将在了解您的资产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为您做资产配置;并就您投资的 产品向您做充分的风险揭示。展恒投资不会就您投资的产品承诺保证收益,不就您投资的产品可能产生担任和损失承担责任或赔偿义务,并且展恒投资就您投资的产 品为您提供相关客户服务,您的资金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之依法设立之金融机构监督,包括展恒投资将在监督银行监督下,进行划拨、托管或结算。
投资顾问已向本人解说本《服务确认与风险提示函》,本人完全理解本函所述内容,已知晓展恒投资的服务工作及展恒投资的责任范围并愿意自行承担投资目标产品的风险和损失。